喜歡一個人是藏不住的,多喜歡幾個就藏住了(喜歡一個人是藏不住的,就算我堵住嘴巴)
你是否也有這樣的感覺呢?當我遇到喜歡的人時,我會情不自禁地打聽他的情況,想盡辦法得到他的聯系方式,主動和他打招呼、聊天。如果你與他擦肩而過,你會覺得那是一生的遺憾,到老了也永遠不會忘記。
你也會遇到這種情況嗎?如果你不喜歡一個人,但又實在不確定,就反復問自己為什么不喜歡他,為什么不能和他好好談談,為什么要對他挑剔。在安靜的時刻,你會慢慢回憶起你和他之間的場景,確認是否有什么不對,是否真的想離開他。
喜歡一個人是藏不住的。
倉央嘉措說:“一個人需要隱藏多少秘密,才能巧妙地過一生?”
當你能把秘密藏在心里的時候,那是因為你還能控制自己,不做出任何出乎意料的舉動,并且能讓你的表情顯得自然。你可以隱藏秘密,因為你愛得不夠深,因為你沒有真正被感動。你只是喜歡他,并不是真的喜歡他。
如果你喜歡一個人,你就無法隱藏。你會在清晨對他說“早安”,希望他一整天都開心,你也會傻傻地等待他的回復。當他對你說“早上好”時,你的心都會跳到嗓子眼。眼睛一到,你就會開心一整天。晚上你會想念他,他會出現在你的夢里。當你做夢的時候,你也會感覺到甜蜜的因素在你的身體里運轉。也許你忍不住告訴他你的夢想,希望他能感受到你想念他。
當秋風吹過的時候,你會關心它冷不冷,你會關心它所在的城市,有沒有風,有沒有陣陣寒流。你也可以送他一件毛衣,讓他感受到毛衣帶來的溫暖。你會祝他“生日快樂”,千里迢迢地陪伴他,只為給他一個驚喜。
如果你喜歡一個人,你會心甘情愿地為他做任何事,并且不求任何回報。事實上,你所有的努力都不會白費。俗話說:“人非草木,豈能無情”。你的溫暖會感動他,讓他更加關注你,漸漸喜歡你。
這一生,遇到自己喜歡的人、喜歡自己的人很難,但遇到自己喜歡的人卻比較容易。如果你喜歡他,就主動出擊,讓他真正認識你,理解你,讓他回頭看你一眼。 —— 愛一個人可以持續一千年。
不喜歡一個人卻要反復確認。
我曾經喜歡過一個人,但后來我發現我不再喜歡他了。但你卻總是在懷疑自己,總是在尋找不喜歡的理由。當然,你也會找到很多理由讓自己不喜歡他。例如,他不努力進取,他可能一生都不會取得任何成就;他看起來很遲鈍,像個木頭人,不懂得如何理解別人。他太憂郁了,感覺充滿了負能量;他原生家庭不夠好……喜歡一個人有千萬個理由,不喜歡一個人也有千萬個理由。
前天下午,讀者花花來找我。她說:“我明明不喜歡他了,為什么還要想念他呢?”我說:“那是因為你還以為一切都可以重來,而你還沒有真正放下他。”花花和何在火車站見面。兩人要坐同一趟車,于是在候車室聊了很久。他們四目相對的那一刻,都感受到了“愛”。但兩人居住的城市相距太遠,加上花花家人的反對,所以感情逐漸淡化,最終決定分手。
其實分手并不代表所有的愛情都結束了,因為一個人總是有太多的不甘,因為記憶太固執。有時候,和他分手后,我晚上還會夢到他,甚至讓我感到困惑。
如果你不喜歡一個人,你就會想很久,總是猶豫不決。我的心在“喜歡與不喜歡”之間徘徊,也許我忍不住問他:“我們就這樣結束了嗎?”直到對方不再回答,他才陷入絕望。
喜歡和不喜歡,其實是可以轉換的。
喜歡一個人,也可以變成不喜歡一個人。比如說,你喜歡一個人,然后真的和他生活在一起,當兩個人每天在一起,越來越平靜的時候,你突然發現他的很多缺點,有些缺點是讓人無法忍受的。終于有一天,尤情緒爆發,和他大吵了一架,最后分手了。
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太近,是一場災難。因為喜歡一個人,然后不斷地拉近距離,會讓一個人太了解一個人,“看穿他”。如果你真的看透了一個人,你就不會再覺得自己美麗了。他的缺點、臉上的痘痘、他的愛好、他的臭腳都會暴露出來,所有的美好都會消失。
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太遠,是一種疏遠。俗話說:“距離創造美麗”。但如果距離太遠,人與人之間的感情就會淡化。如果兩個人好幾年沒見了,突然再次見面的那一天,卻發現對方變了,變成了另外一個人,而不是自己想要的人。當然,人與人之間最遙遠的距離是心與心之間的疏遠。當兩顆心不再緊密依賴時,關系就會出現裂痕,不再愿意聊天、不再聯系、不再在一起。
即使你不喜歡一個人,你也可以變成喜歡他。如果你執著地追求一個人,對方就能被感動。你付出了很多,你可能得不到同等的回報,但你也不會得到任何回報。關鍵是你能不能堅持不懈地追求他。
如果你每天都想念一個人,對方就會有心靈感應。如果你每天都想念他,你就會情不自禁地告訴他,而在你告訴他的那一刻,他會突然說:“我很久以前就感覺到了。”是不是你的思緒穿越時空遇見了他。緣分很奇妙,總是讓人捉摸不透,也總是有太多的驚喜。
喜歡一個人就藏不住,不喜歡一個人就得再三確認!喜歡一個人,就陪在他身邊;如果你不喜歡一個人,就果斷離開他。不要猶豫,所有的關系都必須結束。
作者:布依族粗糧。